2011年2月8日

超人大戰

如果拍成電影,最貴的可能不是動畫製作,可能是版權吧?
這個遊戲,幾乎把所有的超人腳色都搞來,而且死得到挺快
看樣子,應該沒有機會變成電影吧?

有趣的小電影

瓶中信

Bottle from Kirsten Lepore on Vimeo.

2011年2月4日

我討厭烏龜車

最近大家都放了年假,高速公路上又是擠滿了車。每次在開車的時候,遇到前面的烏龜車就一肚子火。

為什麼臺灣的駕駛習慣這麼差?


開得慢不是錯,但是開得慢又佔用內側車道,就是不道德!因為這樣使得別人必須從右邊超越你,把危險留給別人!



這裡有個例子




開得慢不是錯,開得慢又與中間車道的人並排,不僅是不道德,而且是智障!這樣連從右邊超車的機會都沒了。國道只要路上有一輛這樣的車,後面馬上塞車。結果造成多少車禍、空氣汙染、能源浪費還有煞車系統、輪胎磨耗,可能都沒有人算過。

開得慢真的是美德嗎?我不同意。難道這樣的白痴行為不能處罰嗎?沒辦法抓嗎?我不相信,做不做罷了。

我看蕭中指惡擋救護車

近來鬧得沸沸揚揚的台大博士生惡擋救護車事件,網路上討論已經很多了。據說消防員也對這位台大博士生告訴妨礙公務還有可能的公然汙辱罪嫌。會不會成案我不曉得,被害人家屬說,這一切都交給上帝處理。奇怪的是,社會大眾好像表現得比受害人家屬還急的樣子?


這件事讓我想到,同樣也是最近的新聞,有一位醫師因為病患得了肺癌,沒有被他檢查出來結果肺癌死了,家人告上法院,居然被判"過失致死"成立,有期徒刑八個月,但是可以緩刑兩年。 我在想,"得到"肺癌應該與這個醫師無關吧?他要得肺癌應該不是醫師害的;但是因為來給你看久咳不癒,因為醫術不好(?)還是有其他的原因(判讀原本就會有的百分之多少的比例是難以判斷的?)結果沒給看出來,病患死了。這樣的結果居然在法律上可以成立是醫師"業務過失致死"。也就是,這個人是因為"有此醫師,有此業務,有此過失"才死的。如果這個病患沒有來看病,也就沒有所謂的業務,那麼這個病患應該就不會死了吧?這個邏輯在哪裡?當然醫師在業務上希望能夠正常診斷,但是如果沒看出來結果病人死了,帳居然可以算到醫師頭上,這好像對醫師的責任也太過了吧? 好了,如果上述的案子成立,那麼這個蕭中指所犯的就絕對不是妨礙公務而已了。枉死的老婦既然在救護車上仍在急救,那麼最後死了帳自然也可以算在這個書讀到卡肩拚的白目蕭上頭。而他又不是正在執行什麼與這老婦有關的業務,那就是過失殺人囉?甚至是蓄意殺人?殺人既遂?屢次惡意擋車,又伸出中指嗆聲,要說沒有殺人的故意,好像也說不過去。而他當時理應不知道救護車上頭載的是甚麼人,那就又是對不特定人謀殺,是否就是有公共危險罪之嫌疑了? 


另外,看了他老爸call in到ZIQQ的片段,再看了他老爸的部落格,才發現,高級外省人果然是不同的人種啊!這種人,連部落格都要放在中國,用簡體字,語氣看來都是在向大陸的人報告,"我在台灣做過甚麼"。我在想,這樣的人應該早早回大陸去算了,何必在這裡下溪下井呢?他說,他的兒子有病,"就"為了這事,難過地想自殺。你怎麼不說,你兒子可能是因為有你這樣的老爸才變得不正常,才想死勒?你看看他在台大歷史系專攻甚麼?想必與你這老子的思想格格不入,依我看,他應該很早就想死了吧。



2011年1月22日

令人感動的廣告

雖然對裕隆的表現,其實還蠻不欣賞的
但是憑良心講,這個廣告實在有打動我的心
感覺真的很好
紀曉君的歌,還有一群車子在美麗的路上奔馳,最後在碼頭集合準備上船出發


我想這是一個"廣告比車子還好"的例子吧?
那條公路到底是在哪裡取的景啊?應該不是台灣吧?
哈哈

這不是最難走的一條路
這也不是 當然這更不會是


是這條 從三義廠出發 經台北港
然後要走向世界之路
短短138公里 台灣的汽車工業花了50年的努力
終於能夠以自己的品牌 走向世界之路
沒有你 我們做不到
LUXGEN 謝謝你


原唱:紀曉君(Samingad)-神話
[歌詞內容]
神話是一個美麗的夢 隱藏著人們對天地萬物的情懷
神話是傳說故事的搖籃 是人類信仰和精神最終的依歸
讓我們從神話的嚮往中 承續生命的原始力量
融入生活煥化新生 與天地合一
讓我們在神話的啟示中 踏著祖先的步履
唱出對那古老民族 永恆的情歌

塞車的原因和兇手

信不信,下次遇到塞車,如果不是因為事故還是修路,絕大部分的原因是因為前面有路隊長。 如果做個統計,路隊長的車子,有百分之七十是豐田;而這裡面又有百分之七十是由Vios, Tercel 和 Altis所造成。原因很簡單,裡面坐在方向盤後面的傢伙,通常很大的機會都是剛剛由機車族轉換過來的,可能是新手,也可能是女生。(更糟的是女性的新手)在台灣這幾型的豐田車主,多半是保守,愛家,守法(自認為守法),屬於布爾喬亞一類的人所組成。 這些人開車的習慣非常一致,有如下幾點:


一、高速公路喜歡保持在最內側,但是絕對不超過一百。

二、高速公路不但在最內側以低速龜行,還對於和中線的慢車併排行駛,連續十分鐘但是沒有任何感覺。 

三、從交流道上高速公路之後,直接駛入最內側車道再開始從四十公里時速加速。 

四、下雨天或黃昏,絕不開燈行駛。 

五、晚上喜歡沿路開遠燈行駛。對於對向車道的人閃大燈抗議完全沒有感覺。 

六、對於連續、不斷有人從自己的右側超車,但是自己前方道路八百公尺沒有車,也完全沒有感覺;還可能打電話給警廣報告路況有人蛇行。 

七、沒有裝ETC,但是一直擋路到收費站前一百公尺,才慢慢往右邊找自己的繳費車道閘口過去。 

八、在鄉間,則是一路慢行,但是必定速闖黃燈、甚至是紅燈。停紅燈則必定超線,但是綠燈一亮則是最後一個起步。 九、對於後面的車子貼著自己屁股,甚至閃大燈的動作,若不是沒有感覺,就是拿起攝影機準備等下要上傳電視台告發危險駕駛;要不打電話給警廣報告有人逼車。如果身旁不幸載了女友,因為睪丸素的緣故,可能會在被超車了之後閃兩下微弱的大燈或長按喇叭表示自己還是個男人。 

十、在十字路口,自己是直行車,當對向要左轉的來車已經停下來要等你先過,遇到這種情形,絕對不會先過,一定會停下來等。 

十一、即使只有開九十,在高速公路上看到前方有警車,還是會緊急煞車減速到七十才敢通過。 


當然,有另外一個原因是,豐田的車,時速表都偷偷加了十公里,統稱快樂表。當你開九十的時候,你還以為自己是風速飆車手哩。

我討厭烏龜車

每次在開車的時候,遇到前面的烏龜車就一肚子火
為什麼臺灣的駕駛習慣這麼差?
開得慢不是錯,但是開得慢又佔用內側車道,就是不道德!因為這樣使得別人必須從右邊超越你,把危險留給別人!
開得慢不是錯,開得慢又與中間車道的人並排,不僅是不道德,而且是智障!這樣連從右邊超車的機會都沒了。國道只要路上有一輛這樣的車,後面馬上塞車。結果造成多少車禍、空氣汙染、能源浪費還有煞車系統、輪胎磨耗,可能都沒有人算過。

開得慢真的是美德嗎?我不同意。